《方案》指出,工信部将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继续强化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提升技术能力,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基础管理中网站主办者和接入地溯源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方案》指出,行动的工作目标是继续保持网站备案率在99.9%以上,备案信息主体准确率即备案主体资质证件准确率在90%以上,着力提高网站备案联系方式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优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流程。加强域名注册信息报备,规范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健全机制,加强协作,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方案》指出,行动的重点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集中清理未备案网站,集中更新不准确备案信息。接入服务企业应在2016年12月底前对本单位所接入的网站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不准确的网站备案信息进行集中更新。备案信息不准确且拒不更新的,可视情况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对于接入黑名单网站、未备案网站的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求接入服务企业实现上报网站备案主体信息和联系方式“零差错”。
二是优化网站备案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各地通信管理局需做好网站备案审核工作,通过采用短信息验证码、人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备案信息中联系方式准确性的核查,进一步提高备案数据准确性。
三是加强接入服务企业账号管理。各地通信管理局加强对属地接入服务企业的账号管理,对“备案系统”中已不开展业务、名称已变更、账号需合并等情形的接入服务企业账号及其名下的备案数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备案系统”中接入服务企业账号真实、准确、有效。
四是完善违法违规网站处置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督促属地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企业,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对口联络人,确保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五是加强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及IP地址的管理。从事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以下简称CDN)的企业应按照网站备案管理要求,建设相应系统并与部、省“备案系统”对接,及时报备IP地址使用情况,不得为未备案网站、列入黑名单的网站提供CDN服务,接受企业注册地及网络接入所在地通信管理局的监管。
六是规范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市场。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境内接入网站域名“未备案,不解析”,即对境内接入的未备案网站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不得对列入黑名单的域名提供注册和解析服务,配合各地通信管理局停止违法违规网站域名解析。
七是开展域名注册信息采集。2017年3月起向部级系统报备域名注册信息,并实现与本单位域名注册业务信息及时、真实、准确的同步动态更新,以实现域名与网站管理联动,提升备案信息的准确性。
八是提升备案系统业务管理功能的支撑作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求,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备案系统”业务管理功能的升级工作。同时,以现有的“备案系统”为基础,建设“互联网基础管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演示等技术手段,提升互联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