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接贵州省管局关于备案要求的最新通知,从2012年9月1日起,贵州省的备案必须按新要求向管局提供以下资料:
1、负责人现场拍照(不能PS)、主办单位有效证件(企业对应营业执照副本)、主体和网站负责人的有效证件(若两者不是同一人,请分别提供有效证件及法人授权书)、域名证书、真实性核验单、协议书等必须原件扫描件。
2、域名证书必须是根据64号文规定要求域名所有者和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3、主办单位为个人报备,备案信息必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为了您的备案能顺利审核通过,请各网站主办者积极配合我司的备案工作,严格要求按照管局的新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贵阳诺维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1日